鑒于慢性腎炎為一組臨床綜合征,病因、病理類型及程度,臨床表現和腎功能等差異較大,故是否應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劑應區別對待。
一般不主張積極應用,但腎功能正常或僅輕度受損,腎體積正常及病理類型較輕,蛋白尿較多,無禁忌者可以適用,無效者可逐步撤去,作用時間快,療程短為原則,最適合者為微小病變,腎間質嚴重病變,早期膜性和系膜增生性腎小球腎炎等。
已發生腎小球硬化或纖維化者療效差,不良反應大,有激素依賴或不敏感,且腎功能正常時可改用環孢素,腎功能減退,血肌酐在221微摩爾每升左右,不宜使用環孢素,可用霉酚酸酯,但因后兩者的價格昂貴,應掌握適應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