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分裂癥患者復發后選擇抗精神病藥物時,應當注意患者以前對哪個抗精神病藥物反應良好,一般上次治療效果校好的藥物應當是本次治療的首選治療。但是如若發現患者的癥狀譜發生了變化,例如原來活躍的幻覺、妄想癥狀逐漸變得支離破碎,而代之出現了情感淡漠、意志缺乏和思維貧乏的癥狀,應當考慮選用新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例如利培酮、氯氮平等等。
(2)有時精神分裂癥患者會出現抑郁癥狀,盡管不是主要臨床征象,但是需要給予適當的治療,此時可以合并抗抑郁藥物治療。
(3)對于服藥依從性差的患者,可以給予長效抗精神病藥物合并短效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方法。
(4)對于伴發持續沖動、傷人、毀物的精神分裂癥患者,可以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合并情緒穩定劑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