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癲癇,一般西醫療法包括藥物治療、手術治療、神經調控治療等。對于藥物一般采用抗癲癇的藥物,一旦確診應該及時采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發作。對于首次發作,有誘發原因或者發作較少,可以酌情考慮是否使用抗癲癇藥物。在癲癇藥物使用的過程中,一般不推薦常規的監測抗癲癇藥物的血液濃度,只有當患者未按囑咐使用藥物時可以考慮進行血藥濃度的監測。
抗癲癇藥物要持續用藥,不能隨便停藥。一般至少持續三年以上,才能停止用藥。在停藥的過程中,每次只能減停一種藥物,而且需要一年的時間才能逐漸停用。
同時也可以采用手術進行治療,通過手術治療可以使發作得到一定控制或者治愈,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難治這種不好的預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