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治療,一般是持續的時間比較久,一般至少六個月,甚至一年以上。尤其是在用藥過程中,那么用藥也要遵循幾個原則,一定要早期的用藥,聯合用藥,而且規律的用藥。不能擅自停藥或者是增加減劑量。
那么在吃藥治療的過程中,還要不斷地進行檢查,包括血液、尿液、血沉、肝腎功能進行檢查,來隨時調整藥物的劑量以及這個藥物的搭配。那么同時,也可以通過一些藥敏的實驗,或者是聚合酶鏈的反應與抗結核抗體的檢查。
如果各項的功能都正常,而且達到治愈的這種狀態,那此時可以停藥,主要的要在醫生的囑咐下,那么還要進行相應的科學的檢查來決定能否繼續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