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胰腺腫瘤性疾病的患者,如果在口服化療藥期間出現患者消化功能變差以及納差的情況發生,多考慮是由于化療藥物的副反應引起。這種情況建議患者首先可以考慮適當加用一些抑酸以及促進患者胃腸蠕動的藥物進行積極的治療,但是注意和患者的化療藥物隔開兩小時以上進行服用。
部分患者在服用藥物之后,癥狀會明顯地緩解或者好轉。但是對于部分患者如果在服用胃藥之后,癥狀改善不明顯,可以考慮將化療藥物進行減量或者停用。在減半服用之后,如果患者癥狀好轉,建議患者先以減半劑量服用一段時間之后,再逐漸加量,但是對于部分患者減量之后仍然不能緩解,就要考慮停藥之后改用其他的化療藥物進行進一步的服用治療。
對于部分患者來說,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考慮做一下腫瘤的基因檢測,根據基因檢測結果,應用敏感的化療藥物或者是靶向藥物進行進一步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