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患者,通常選擇36到38周進行引產或剖宮產。
一,剖宮產前3小時,停止單獨使用胰島素,以免胎兒出生后低血糖。
二,分娩時間過長,血糖波動較大時,可靜脈補充葡萄糖,按四到六克糖加一單位胰島素比例補液,使產婦的血糖保持穩定。
三,分娩后胎盤激素水平下降,復產后,24小時內,服用量減為原用量的一半,第二天后減為原用量的三分之二,三到六周后根據血糖值再調整。
四,胎兒出生后不論體重大小,都應按早產兒處理,應注意低血糖,呼吸窘迫綜合征等,為防止低血糖應在產后二十分鐘,開始定期為50%葡萄糖,多數在產后,6小時內恢復正常,提倡母乳喂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