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癥主要是根據血清的乙肝病毒dna水平,血清谷丙轉氨酶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來決定,同時要結合病人的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的因素,綜合評估病人疾病進展風險后,決定是否啟動抗病毒治療,動態地評估比單次的檢測更具有臨床意義。
對于大三陽的病人,出現谷丙轉氨酶水平輕度的升高,可以考慮觀察3到6個月,如果沒有發生自發性的乙肝e抗原血清學轉換,并且,谷丙轉氨酶持續升高,也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一般來說,如果符合抗病毒治療標準,一定要積極的進行抗病毒治療,否則容易出現病情的反復,容易出現嚴重的后果。